二、中选供应商:日照天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三、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各有关当事人对中选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来宾市兴宾区八一医院采购办或纪检监督室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办联系电话:0772-4815973;
2.纪检监督室联系电话:0772-4815210
特此公告